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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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判定标准涉及收受或索要贿赂款额,五千元至两万元视为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则构成数额巨大。对于初次实施受贿且金额较大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金额巨大则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此罪指公司、企业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利益,达到一定金额即构成犯罪。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也受此规定处罚。
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

一、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

涉及到非国家公职人员收取款项超过五千元者,将被判定犯有非国营商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本罪的法律衡量标准为收受或索要贿赂款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者,则视为数额较大犯罪;若其所涉金额达到或超出人民币十万元,则构成数额巨大的犯罪。

依据本条规定,对于非国营商非公职人员初次实施受贿行为且金额较大者,应当判处其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但倘若金额巨大,则应判决其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并可同时没收其财产。

此外,非国营商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具体定义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员工,在自身职务上具备便利条件时,向他人索恳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以帮助他人获取利益,只要其获得的财务总额达到了相应的标准,便构成了犯罪。此外,那些在经济交流活动中外在道德和法律障碍存在的人,通过违规,收受了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然后把这些东西私自占有,他们也得按规定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公务人员受贿罪由谁追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类案件,应由公安机关承担起立案侦查的职责,然后将案情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处理。如果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员工,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优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的话,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而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附加刑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的判定过程中,涉案金额是重要的参考指标之一,具体而言,其收受或者索要的贿赂款额倘若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那么就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然而,如果达到或超过了十万元这一门槛,便已构成了数额巨大的罪行。针对首次犯下此类罪行且涉案金额庞大的被告人,可以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特别严重,在金额巨大的情况下,便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被依法没收全部或部分个人财产。此种罪名所表述的是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组织机构内的从业人员,他们利用自身职务职权之便,有偿索取或者非法收取他人钱财,以谋求私有利益,只要其所得的总金额达到了法定金额最,便已触犯了刑法。不仅如此,违规收取回扣、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不当费用,也同样受此条款的法律制裁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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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
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判定标准涉及收受或索要贿赂款额,五千元至两万元视为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则构成数额巨大。对于初次实施受贿且金额较大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金额巨大则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此罪指公司、企业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利益,达到一定金额即构成犯罪。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也受此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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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应以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人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贯通性的犯罪故意,才使得各共犯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成为共同一致的犯罪活动。具体到本案,黄某与其妻吴某事先多合谋,而后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非法谋取各种利益,的。因此,黄某与其妻吴某之间,在的共同故意方面,是具有贯通性的。
(3)犯罪行为方面,在共同犯罪中,不论各共同犯罪人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的行为总是作为整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从刑法理论上而言,一般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利用,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该罪。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这些行为具有共同性,和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从而完成整个的共同犯罪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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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受贿金额是否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此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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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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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犯罪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单位员工,行为影响他人利益,且通过职务之便实现。数额达到三万至二十万美金即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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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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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1.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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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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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人员受贿罪如何受理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受贿数额、受贿手段、受贿动机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这四项标准共同构成判定非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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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上述
(2)、
(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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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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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务人员受贿罪如何受理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受贿数额、受贿手段、受贿动机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这四项标准共同构成判定非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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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内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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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贯通性的犯罪故意,才使得各共犯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成为共同一致的犯罪活动。具体到本案,黄某与其妻吴某事先多合谋,而后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非法谋取各种利益,的。因此,黄某与其妻吴某之间,在的共同故意方面,是具有贯通性的。
(3)犯罪行为方面,在共同犯罪中,不论各共同犯罪人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的行为总是作为整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从刑法理论上而言,一般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利用,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该罪。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这些行为具有共同性,和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从而完成整个的共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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