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娘家给的10万元能个人拥有吗
关于陪嫁十万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特定的情形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如果女方的父母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指示或声明,那么这笔款项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应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收到的他人赠与的财产,除非在遗产或者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该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娘家给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后娘家赠与房产这一问题,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赠与行为的细节来确定其可否作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换句话说,若是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妻子一方的名下,并且赠与方在赠与行为中清晰地表明只赠与给该名女性,那么我们有理由确信这部分房产便是该女性的私人财物。反之,倘若上述两项条件皆未得到满足,这时候娘家人的赠与行为便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馈赠,进而纳入到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范畴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陪嫁十万元人民币是否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通财产,需取决于相关具体情形方能作出合理判断。如若该笔款项并未得到明确的归属指示,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奖励、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另有特殊规定)以及其他形式的共同财产,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所有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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