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十年公司只发底薪怎么起诉
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诉讼的主体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首先,原告需要是与此次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诉讼须指向明确的被告方;
第三,原告需提出具体而又合理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依据和缘由;
最后,该诉讼事项须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能够被受诉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
在完成以上几个主要环节后,原告应向法庭递交诉状以及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或口头申诉时,法院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若经过审查,法院认定该诉讼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同时将结果通知到当事人双方。反之,如果法院认为该诉讼并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宣布不予受理。对于这一裁定,原告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后,被告方也应按照法律程序提交答辩状。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并在审理结束后作出判决,并依法执行。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当劳动者为其服务的企业工作达十年之久时,若该企业决定予以解散,通常情况下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但必须依法向其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对于在该企业任职时间超过一年的劳动者,均需按照每位劳动者一年来工作的时间长度,以月为单位进行补偿;对于任职未满一整年但达到6个月的员工,其补偿期将按照一年的期限予以计算;对于工作未满半个月的员工,其对应的经济补偿将会按照半个月的工作经验来计算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诉讼程序的启动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原告必须与待处理的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其次,明确指出被告的身份;再者,需要提供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根据;最后,需确保案件属于法院所管辖的范围之内。在完成以上步骤之后,原告应当提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此举将由法院进行全面的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则予以正式立案;反之,若不符合规定,则会裁定不予受理,此时原告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在立案成功之后,被告有权利提交答辩状,随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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