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可以扣押他的东西吗
关于欠债未还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有权暂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权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需要债权人首先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取得胜诉的生效判决之后,方可依据该判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无权擅自扣押欠款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欠钱不还可以打电话起诉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民事诉讼的审判权限原则上授予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为自然人身份且其居所地与常驻之地出现冲突,则由该名被告人的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享有审判权限;倘若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个人实体,则由被告的注册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若某起诉讼牵涉到多位被告人,并且这几位被告人的住所地或常驻之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内,那么,各个相关人民法院均具有审判权限。对于欠款未偿还的纠纷,此属民事范畴,依据法律条款,原告有权向被告人的居所地或常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前,原告通常需准备好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起诉并非法定的诉讼方式,原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在法院指定的场所进行起诉。因此,电话起诉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涉及债务拖欠问题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有权暂时采取扣押债务人资产的措施来作为保障。然而,实际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步骤却是,首先需要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且必须取得胜诉判决书之后,方可向审判机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至此,法院才会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管理行为。在此特别提醒,即使是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也不能随意非法地采取任何形式的扣押行动,侵犯欠款人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