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申请多久能拿到手
在完成失业登记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在一个月之内便可获得相应的失业救济金。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宣告终止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关系时,务必于七日之内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从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算,在六十日期限内,失业人员应当携带原用人单位所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指定的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履行失业登记及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一般来说,只要各项手续和资料齐备无误,那么在被公司解雇之后的次月即可顺利领取到失业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金额设定,主要取决于投保者缴纳保费的年限。针对尚未达到五年缴费时间的情况,我们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您提供补贴;当满足五至十年的缴费时长以后,我们会将发放比例提升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5%;倘若缴费时间已超过十年但未满十五年,我们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发放标准。请您知晓,我们所提供的失业保险金乃是一项法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它旨在保障您在失业期间的经济来源。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当您成功完成失业登记程序之后,将会在一个自然月的时间内享受到失业救济金福利。然而,需要注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由各方协定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七天工作日之内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报告。在接下来的六十天期限内,失业人员需要携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亲自前往当地的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以及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相关手续。只要手续完备,通常情况下在下一个月份就可以顺利地领取到失业救济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