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破产后,若无法负担还款义务,可向法院提出分期付款的申请;倘若具备还款能力,即可直接履行还款责任。对于无法履行还款责任的债务人,具体情况可能分为两种:一类为短期内无力还款,若适用此种情况,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债务人可分阶段逐步偿还债务。另一类为长期无力还款,若属此类情形,仅能以债务人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作为执行依据,债权人有权获得相应比例的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个人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涉及家人吗
个人破产后,有关其债务处理的相关事宜为:若债务人作为自然人无法履行其到期债务之时,应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由法院宣告其破产,之后对其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算与合理分配,或经过债务调整以便顺利完成债务清偿工作。在此情况下,所有债务都必须得到妥善偿还。如遇短期内无能力全额清偿的情形,在债权人充分谅解后并获法院批准许可,债务人可按部就班地分期逐步偿还。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倘若个人遭遇破产困境,在无足够财力偿还所负债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分期偿还的申请;而当个人具备偿还能力时,便应毫无犹豫地予以履行。如果借款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所有债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他(她)有权分阶段、逐渐地完成还款义务;但若借款人长时期无法承受此负担,那么其个人财产将被视为唯一的执行对象,债权人也将按照相应比例获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