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起诉保险公司和司机有关系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无论是驾驶者还是其所属的保险公司,都需对可能出现的损害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倘若交通意外事件导致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那么受害方完全有权利向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及对应的保险公司发起法律诉讼,追究他们的相应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者起诉保险公司和我怎么办
积极进行答辩程序。在伤者提起对保险公司及车主的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将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承担,待审判结果明确后,败诉一方可向胜诉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将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若自愿承担,则不在此限。对于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形,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这个问题上,明确无疑的是,无论何种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论是驾驶员本身抑或是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都必须为其造成的损害付出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故而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经济损失,那么作为受害者,他们有权利向主要责任方以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以期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这种做法不仅仅是对于受害者权益的有效保障,同时也充分体现出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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