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体损伤致残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首先,您所经历的风险必须符合所签订之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畴。若所遭遇之风险确实涵盖于保险责任之中但保险公司却不予赔偿,您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申诉,或者向当地法院发起法律诉讼。
然而,请务必关注以下事项: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的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切勿超出理赔周期。
具体来说,自保险车辆修复并完成事故处理之日起,被保险人有义务在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以内未领取应得赔款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一般被划分为十个等级大类,其轻重缓急级别依次排列为一级至十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定级与工伤鉴定有着基本相同的概念,其追溯赔偿程序可从最严重的第1级(也称百分之百)逐步向下推移至第X级(亦即最低程度的百分之十),各个级别的差距均为百分之十。
至于赔偿责任范围方面,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人员配置费用以及其他为治疗及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首先,依据保险合同,一切风险都应受保障范围的约束。假如不幸遭遇了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涵盖风险事件,您可以选择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相关的理赔时限必须引起您足够的重视。当车辆已经得到修复,并且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后,作为被保险方,您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如果从收到领取赔款通知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能领取,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及时申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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