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险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理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绝对付或是赔偿方案的不当,当事人可考虑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倘若协商未果,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亦无不可。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意外险保险最高赔多少
通常情况下,意外险产品并不设有单一的最高保障额度。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投保者可以随意选择任意金额作为保费。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各家寿险公司都会对保额设定明确的限制条件。对于未成年人群体,特别是年龄在10周岁以下(不含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的上限不得超过20万元;而对于年龄介于10周岁至18周岁之间(不含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的上限则不得超过50万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当面临保险公司不公正的理赔决策或者认识到对方有不当的赔偿行为时,当事人应该首先尝试积极地进行和解指导。如果通过友好磋商依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他们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等受权监管金融市场的相关部门提交投诉或者经过报告程序寻求解决。另外,当事人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自己的权利及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