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故意拖赔不赔怎么办
对于保险公司故意延长理赔时间的问题,可采取以下几种对策进行处理:
首先,如若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给出理赔决定,您应当首先尝试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其拖延的具体缘由所在。若是因为提交材料不够齐全所致,您只需尽快补充完整相关材料便可解决问题;
其次,若在向保险公司提出投诉之后,该公司仍未对您的问题给予妥善处理,此时您有权选择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当您遭遇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理赔的情况时,亦可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保险公司故意伤害罪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明确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伤者的紧急救治费用,并且保留向责任人进行追索的权力:
(1)驾驶人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酗酒驾车;
(3)被保险人故意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于上述提及的任何一种情况,如果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面临保险公司蓄意拖欠理赔款项时,建议采取如下策略:首先应积极主动地与保险公司进行磋商,弄清楚导致拖延付款的原因,例如是否因为所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如果是由于资料不齐全而导致的拖延,那么请务必尽快补充完整。倘若通过投诉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申请仲裁。然而,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恶意拖欠行为,那么您应该毫不犹豫地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确保理赔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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