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违规销售怎样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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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购买产品,客户可依法起诉。法院有权审理相关民事诉讼。保险公司及员工须诚信经营,违规将受重罚。销售人员应具备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全面监管。
保险业务员违规销售怎样起诉

一、保险业务员违规销售怎样起诉

对于保险业务员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客户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客户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享有审理并裁决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引发的各种民事诉讼案件的权力。

另外,保险公司及其职员在处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欺瞒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若保险公司存在此类欺骗客户的不当行为,将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能面临业务范围受限、暂停接纳新业务或直接吊销业务许可证等严厉制裁。

同时,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从业人员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备与保险销售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保险公司作为销售人员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形成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事事明确责任的工作机制,全面、全程地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保险业务员佣金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关于一般侵占罪的立案准则,主要聚焦于以下三方面:

首先,行为人需以合法且正当地方式持有他人物品;

其次,行为人需违背法律规定,擅自占有并拒不归还上述物件;

最后,侵占物品的价值必须超过人民币二万元的门槛。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当保险业务员实施欺诈行为误导消费者进行产品购买时,消费者有权根据法律程序对其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拥有审理相关民事纠纷的权限。在此基础上,所有的保险机构以及其从业人员均需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同时,销售人员也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技能水平,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建立起严谨的管理体系,以确保对整个销售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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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其中月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为 元,工资提成如下: 销售额为五万以下按照
1.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000元。售额为五万以上按照
2.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500元。售额为十万以上按照
3.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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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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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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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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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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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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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借记乙方10000元车辆补助,乙方需提供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能还清借记费用,应主动还请欠款,如未还请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收回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
  
(二)乙方不得单独参加销售,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动向公司申请,按纯利润的40%提成,如不主动申请的,公司一经发现将会扣除全部销售金额。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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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十
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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