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员,您通常被尊称为保证人士,其职责的实施需满足以下严格的条件:
首先,该人员应该是与本案毫无瓜葛,在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之外,人身自由毫发无损,从未受过任何形式的职业禁令或者禁止行为;
其次,保证人士需具有稳定的居住地及收入来源,以此作为履行担保义务的重要经济支柱,不仅如此,他们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实力以确保能够胜任这项使命。
最后,保证人士应当拥有高尚的品德操守,能够全心全意地为涉案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保证人须确保其与该案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以避免出现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偏颇情况;
其次,保证人需具备一定年龄以及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行使监督职责并施加对被保证人行为的足够影响力;
第三点要求保证人享有基本的政治权利,且身心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以便于其正常履行责任;
最后,保证人还应拥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及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以便于其在被保证人所在地拥有长期居住的条件,同时也能为被保证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者来说,其所选择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保证人不能与案件存在任何牵涉关系;拥有行使政治权利的资格并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保证人没有受到法律或行政规定所规定的职业禁令;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所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以确保其能够履行担保义务;此外,保证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行为规范。作为保证人,他应该全心全意地为被保证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应当对自己的担保行为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