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修好保险拖着不理赔该怎么办
首先,需查看您所遭遇的风险事件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之内。倘若该风险事件处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且保险公司并未给予相应赔偿,此时您便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关注一个重要事项,这便是交通事故理赔期限的规定。请确保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不要超出理赔周期。
具体来说,自保险车辆修复完毕以及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被保险人有义务在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若保险公司已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项,则被保险人必须在一年时间内领取应得的赔款,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车辆修理中理赔后又用旧件怎么办
事故车辆在抵达汽修店铺接受维修保养服务时,其所更换的旧零部件车主有权取回带走。由于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者,那么理所应当地,被替换的原厂旧零部件的所有权自然也归属车主所有,因此车主完全享有权利,要求将在维修过程中所替换下来的此类旧零部件交付给车主并由其带走。
然而,必须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保险公司对于此类旧零部件的赔偿金额中已经扣除掉了相应的残值部分,且汽修店铺亦按照扣除残值之后的实际费用进行了维修作业,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被替换下来的旧零部件便应归属于汽修店铺所有,车主则无权将其带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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