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理赔存在争议等情况时,可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以下是起诉保险公司的详细操作步骤:
1.首先,作为原告方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详尽的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证据;
2.其次,人民法院会接受原告所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并对此展开全面深入的审查工作;
3.经过严格的审查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同时正式启动立案程序;
4.紧接着,在法院决定立案的第五天之内,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将被送达到被告处,并依法通知被告进行书面形式的答辩;
5.然后,被告在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后,应按照法定要求在随后的十五日之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7.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工伤没恢复自己去上班
在员工遭遇工伤其间,只要其身体状况逐步有所恢复,便可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中来。倘若员工受到工伤,不得不暂时停止他/她的工作以接受相关的工伤医疗时,同样有权享受休息时间,而这其中,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稳定,并且由所属公司按照月份进行发放。关于停工留薪期限方面,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12个月;但是如果员工的伤势较为严重,或者条件特殊以至于需要进一步延长的话,那么最长亦不得超过12个月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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