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有保险一直不理赔怎么处理
首先,协商是处理合同争议的首选途径。各方应秉持和谐共处的原则,在友好的氛围下通过交流和协商来化解纷争。从效果上看,这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
其次,当无法就问题达成共识时,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
第三种方式是,若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并不满意,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利将合同纠纷诉诸于法院,以期获得公正的司法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二、对方有我的私密照之前同意的可以删吗
在未经被摄者许可的情况下拍摄其照片并不必然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然而,如若该被摄者坚持请求删除相关照片,那么摄影者应当予以尊重并尽力满足此意愿。如若实施了未经过被摄者首肯便将其照片发布至网络社区或公共媒体当中的行为,不论其目的是为了牟利与否,只要当被摄者提出申诉,皆可归类为侵犯肖像权之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侵犯肖像权无疑是一种非法行为,被摄者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刻停止损害、撤回照片以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假如侵权行为已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且给被摄者带来实质性的身心创伤与经济损失,侵权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