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分手后强行拿回送给对方的礼物,违法吗
当解除恋人关系时,欲取回曾经赠送之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在解除关系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一方赠予对方的物品均应被理解为自愿的赠予行为。在金钱或物品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若未出现法定变更原因,任何一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撤回赠予。
然而,对于巨额财富以及珍贵物品的赠予,则可视作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婚姻尚未正式成立,则受赠与方可依法请求撤销赠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此种赠予的权利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完毕。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情侣分手后要还钱吗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并无针对男女朋友在分手之后要求对方返还礼物金额的明确规定。在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约并不被作为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来对待,而恋爱关系本身亦不具备直接的法律约束效力。因此,当事人依据个人意愿决定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是其合法权益所在。
以通常情况而言,男女双方在热恋期内往往会通过互赠礼品表达彼此的心意。在此类行为当中,赠与人与接受人皆为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并不存在任何违法的情况。故此,赠送礼品的举动不应当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结束恋爱关系的过程中,针对赠予礼物一事,能否追回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情况。通常而言,赠送的物品会被视为是您自愿实施的行为,并且所有权在变更之后已产生转移,故此不能够随意进行撤销。然而,如果赠送给对方的是极其昂贵或者非常有价值的物品,那么这种赠与可能会伴随着一些特殊的条件,例如在没有达成婚姻共识之前,受赠方有权申请撤销赠予,同时,这项权利仅能在一年之内有效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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