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服刑期间离世的人员,其家属可以享受到以下各项补偿和补贴:
首先是享有六个月的本地区企业职工人均月收入作为安葬费用的丧葬补助金;
其次,对于那些因为失去亲人导致家庭经济支柱断裂、丧失劳动力而压力剧增的亲属们来说,他们将按照其亲人身前正常工作时的薪资水平的一定比例来领取抚恤金;
最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还会有一笔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这笔款项的具体金额为四十八个月到六十个月的本地区企业职工人均月收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刑事案件死刑还赔偿吗
必须进行经济赔偿,这是因为经济赔偿属于民事责任范畴,然而被判处死刑仅仅是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已经完成了对刑事责任的承担之后,仍需继续履行民事责任。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既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相应诉求,也能在刑事案件审结后独立寻求法律救济。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在服役期间不幸离世者的亲属而言,理应享有以下一系列的补偿与补贴:首先,发放给其六个月时间内的当地区域企业职工平均每月收入的等额款项作为丧葬津贴;其次,按照逝去亲人生前所领薪酬的相应比例来领取抚慰金,以此方式来缓解家庭经济方面的沉重负担;最后一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性领取工亡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四十八至六十个月的当地区域企业职工平均每月收入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