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种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指向国家对于公司、企业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领域内所施行的管理制度;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的实施方式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再次,就犯罪主体而言,这是一类特殊的犯罪主体,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类犯罪的行为人通常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接受或者索取贿赂,为他人谋求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扒哪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新标准有哪些
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犯下的受贿罪,我国法律制定了明确的立案标准。即当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时,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较大数额”,从而满足立案追诉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非国家公务人员若能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或者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产据为己有,只要其受贿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那么就应该被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责任准则是:任何非公务人员在其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通过职务上所持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直接向他人索求或者接受与职务有重要关联的财产或利益,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目的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情节极其严重时,将被认为构成犯罪行径,并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其刑事责任程度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涉案金额大小、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影响规模等等各个要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