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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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公职人员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特定或特殊情况下,劳动力投入和工作时间调整需遵守国家法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或企业,可根据国家规定采用其他合适的工作模式和作息条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公职人员的工作日长度以及工作频率做出了明确规定:

1.全体公职人员应当保证每日进行八小时的常规工作,整个星期应当保持四十小时的额外工作量;

2.在特定环境或者特殊状况下进行的劳动力投入以及面临特殊情势所需减少工作时间的情况,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特殊条件下进行的劳动作业和出现特殊情形,需要适度压缩工作时间的,也应依照国家颁发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由于工作性质或者生产运作方式所限,无法施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标准化工时制度的单位或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其它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及作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国务院农民养老金规定是什么

针对广大农民朋友们的养老保障问题,现行政策主张采取“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解决,换言之,也就是基础养老金由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现阶段全国范围内该金额已调整到了全国平均水平的90元(具体数额以各地具体规定为准);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源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加上国家对应的养老金缴费补贴乘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结果。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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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以下简称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三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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