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诉讼时效是几年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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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的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追诉时效是固定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期限后将失去被追诉资格。具体期限根据法定最高刑罚而定,如不满五年为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为十年,十年以上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为二十年。特殊情况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因此,必须在时效内且证据充分时,公安机关才应接受并调查处理。
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刑事案件的处置过程中,报警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然而针对特定罪行的追诉时限却是固定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会失去被追诉的资格:

首先,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其次,当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经过十年即视为不再进行追诉;

再次,当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要经过十五年才允许不再追诉;

最后,在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情况下,经过二十年之后才会视为不再进行追诉。但若在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进行追诉的特殊情况下,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获得核准。故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为刑事案件设定的追诉时效是存在的,时效一旦超过,通常情况下就不能再进行追诉。

此外,这也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性质以及其可能适用的最高刑罚作为依据。在时效范围内且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公安机关都应当接受并展开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二、向公安局报案的方式有几种

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途径包括口头报案、书面报案、拨打电话报案以及强制押送至公安局或者主动投案自首等方式。

其中,除书面报案需要详尽填写报案材料外,其余的报案渠道均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在收到报案后,务必要对报案人员展开详细深入的询问工作,同时撰写相应的询问记录。在特殊状况时,也可尝试以短信、微信公众号、各类移动应用程序(APP)、直播互动等多元化的形式向公安机关发出警情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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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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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5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6、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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