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人全责车主需要承担什么
若发生交通事故,且经过鉴定后确认我方需负全责,则须负担此次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需对受害方的财产损伤及人身损害两方面分别做出相应的赔偿;针对拥有汽车保险的情况,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额度之内进行赔偿;如仍有未足额赔偿部分,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车辆并无投保,则所有赔偿责任均由全责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撞人后能私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员受伤情况允许进行私下解决处理。具体来说,当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丧生,且符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标准时,则不可能通过私下协商来解决这起事件。尽管如此,无论双方如何协商解决这场事故,负责此案的被告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否会被判定为缓刑将会视情况而定。
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庭前和解机制,即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属与受害者以及其家属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待受害者出具谅解书之后,法院有权依据该份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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