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未回尾款的提成可以不发吗
不可以如此行事。提高薪酬本即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回报之一,而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报酬之际,不应附加任何额外的严格限定条款,进而剥夺了劳动者应得的薪资福利权利。
同时,追索相关项目款乃用人单位应尽之责,用人单位经营过程中所遭遇的风险无权悄然转移至劳动者身上,此举对于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极其不公正的待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离职未休年假是3倍还是2倍
若劳动者在离开公司前未能享受任何额定年假天数,并且这一结果主要归咎于雇主单位的疏忽或不当行为,那么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公司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员工月薪三倍的薪酬作为补偿。对于劳动者未享有而本应有资格享受的年假天数,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每月收入水平的三倍标准来结算年假薪酬。根据权威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倘若企业真的出于实际生产工作需要无法为其所属员工提供充足的年假时间,并且得到了员工个人的充分理解和同意,此时单位可以选择不安排员工进行相应年假休息。
然而,对于员工应该享受但却未能享有的年假天数部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该员工每天工资收入的300%标准来支付年假薪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