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学生被同学撞伤怎样赔偿
当儿童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学习及日常生活时,遭遇同校学生身体伤害事件,应由该名学生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如若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管理职责,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加害方提出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贴等因治疗与康复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若导致受害人伤残,还须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人遭受交通事故并不涉及到误工费用的赔偿事宜,
然而,若监护人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产生的误工损失则有权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实施的法律解释条款显示,误工所需时间应依据受害者接受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予以确认。对于因受伤而导致残疾且出现持续性误工状况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时间可计算至伤残鉴定前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