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申请资料准备阶段:请携带两位伴侣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有临时身份证,也需一并出示)以及完整的户籍簿原件(含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页面),再准备好三张尺寸不小于2英寸且最近拍摄的免冠合影照片。对于以前曾经经历过婚姻关系的人士,还需要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出具的相关判决书作为补充材料。
步骤二:提交申请至民政部门:请前往其中一位伴侣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下属的婚姻登记办公室进行办理。在现场,两位伴侣必须亲自到场,将以上所述的所有申请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步骤三:审核资料: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真实性,同时还会核对照片上的人物是否与实际申请人相符。
步骤四:正式登记:在确认所有资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会询问两位伴侣是否都愿意参与此次婚姻登记,然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声明书,并在上面签字、盖手印。接下来,工作人员会为两位新人编排号码,并使用专门的设备打印出结婚证书,同时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的手续和程序有哪些
离婚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步骤:
首先,为协商离婚,前提是有离婚意愿的夫妇必须在友好协商下就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共同撰写全面合理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方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申请离婚登记完成后,接下来便是历经三十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当事人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撤销离婚申请。
第三步,度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颁发事宜。
最后,若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调停原则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书。
第二种方式即为诉讼离婚,具体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居所所在地法院递交相关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以及相关争议证据资料。若对方的常驻地址与其原籍地址不符,那么我们还应要求他们到常驻地址所在的法院提出上诉。接着,依据法庭相关规定,原告应缴纳案件受理费用以获取正式立案资格。此后,法院应及时向被告分发起诉书,启动被告答辩环节。
再者,根据整体状况,法院可能会确定相应的审判日期,以便双方按约定时间参与诉讼过程。
最后,法院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公开或非公开的庭审活动,不明了的地方,双方均能通过法院来进行询问和解释。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将会判断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无法修复,那么将给予配偶正式的离婚命令;否则,则决定不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