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即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绑架罪既遂需满足两个要素:一是实施绑架行为,二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犯罪分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轻微者,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若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或死亡,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即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绑架罪即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绑架罪的既遂形态须具备如下几个要素: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具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这一主观意识。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立法规定,该类犯罪法定刑罚基础通常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需要并处罚金或没收相应财产。若行为人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者,那么其面临的刑事处罚将是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接受罚金处分。而当此类犯罪在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实施了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害人人身权利暴力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乃至死亡时,则会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如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属于刑法第几章

对于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之间的差别,可以从三点来看待:

首先,从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来看,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进行恐吓的对象以及最后获取财物的对象,往往是同一个人或组织;但是在绑架罪中,行为人所进行恐吓的对象以及最后取得财物的对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或组织。

(2)在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所提出的如果不答应要求就使用暴力的威胁,并非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反之,在绑架罪中,这个威胁往往是在现场、即时已经实施了强制行为。

(3)在敲诈勒索罪中,作案者通常不会直接把受害人带走,并隐藏起来加以控制;

然而在绑架罪中,作案者会强行将受害人带走并加以隐藏、控制。

其次,从法律规定的客观要件来看,二者也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敲诈勒索罪中,敲诈方威胁对方时,可能提及使用暴力,这时他们声称的仅仅是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而在绑架罪中,威胁的内容如果涉及暴力行为,那么在当下、现场就必须立即采取这类措施。

(2)在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不会直接将受害者掳走并加以隐藏;然而在绑架罪中,这是他们惯常的做法。

最后,从犯罪所触及的客体来看,两者也有所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1)尽管绑架罪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但它主要关注的却是他人的人身权益。因此,我国《刑法》将绑架罪归类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对于初犯者,起刑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并且可以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刑罚设置中,没有关于勒索钱财数额多少的限制。(2)相较之下,敲诈勒索罪虽然也会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形成一定程度的威胁,那只是次要重点。因此,刑法将这种犯罪归入侵犯财产罪行列,并且刑罚相对温和,起刑点为管制,最重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能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之一便是要求勒索的财物数量达到“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绑架罪即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7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88****781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14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41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绑架罪是否构成未遂
绑架罪中可能存在未遂的犯罪形态。比如,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绑架行为,但由于意外情况,他无法实际控制被绑架者,这就构成了绑架罪的未遂。比如,在实施绑架时,遇到警方迅速干预并制止,或者由于被绑架者反抗、他人帮助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绑架者未能成功控制被绑架者。对于未遂的绑架罪行,在法律量刑时,通常会比既遂的绑架罪行判得轻一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绑架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未遂情形如下: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一个邻居,从小就是一个混混,上学期间也不好好读书,经常去网吧、经常逃课,后来他辍学了,现在我听到他的消息,他因为想要绑架儿童被抓了,绑架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在绑架罪的量刑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绑架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的人。14-16周岁的人,单纯地实施绑架行为的,不构成犯罪;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定故意杀人罪。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如果没有杀死被绑架人,只能认定为绑架罪加重情节的未遂“。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所以,绑架罪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
从《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中知道,犯绑架罪对行为人处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此外还会同时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要是绑架情节较轻的话,则可以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犯绑架罪的同时导致被绑架人的死亡或者杀害了被绑架人的,则可以直接处死刑,同时没收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构成绑架罪等于既遂么
绑架罪的判定不仅看结果,还考虑行为。实践中存在未达既遂的“绑架未遂”情形。这表明,即便绑架行为未完全成功,也可能构成犯罪。因此,需全面分析行为过程,确保法律公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绑架罪,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有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两种情况存在。既遂标准在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中应当是有差别的。在绑架罪的基本犯中,应当以是否控制被害人作为既未遂的标准。在出现结果加重的情况下,即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是采用出现结果加重即为既遂,也就是无论是否控制被害人,都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对于绑架罪成立形态的划分标准,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刑法将绑架罪列入刑法分则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可见其立法本意着重强调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况且《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只将“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作为绑架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未将勒索财物的数额及其他非法目的内容作为法定情节加以考虑。因此,应以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得逞作为区分绑架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
第二种意见认为,绑架罪包括绑架和勒索犯罪两种行为,绑架他人并非行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才是行为的犯罪目的,而目的未达到则说明犯罪未得逞。因此,应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是否达到作为绑架罪既遂未遂的划分标准。
第一种观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一,这一观点片面强调保护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而违背了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有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才能表明这个人的行为构成了某种犯罪的既遂。可见,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到该罪全部犯罪客体的行为,才可认定为犯罪既遂。绑架罪的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包括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还包括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因此,行为人如果仅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其侵犯的仅仅是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而未侵犯到与被绑架人及其关系人的财产权利,也就是说该行为人尚未完全侵犯绑架罪的双重客体,如果定其为犯罪既遂,显然违背了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是错误的。

二,这一观点在执法中会造成很多矛盾,根据这种意见,对于绑架他人后及时悔悟而放弃犯罪的就不能以犯罪中止论处对于共同犯罪中在勒索财物阶段才介入绑架犯罪的人则不能以共犯论处,因为他的行为属事前事中无通谋的事后行为,等等。

三,从犯罪关系上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绑架犯罪包括绑架行为人、被绑架人和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而第二种观点则片面将其理解为绑架行为人和被绑架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忽视了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在绑架犯罪中的决定性地位。
第二种观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首先,这种观点采用的是刑法学中的目的达到说。这显然违背了新刑法将绑架罪列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立法本意。
其次,这种观点必然导致执法显失公平。从司法实践来看,绑架罪大多是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而绑架罪很多情况下并未勒索到财物,按
第一种意见则大多数绑架犯罪都属犯罪未遂,行为人将因此而获得法律的从宽处理,这将大大削弱对绑架罪的打击力度。如在一般情况下,故意致死可以判死刑,但在绑架勒索中因勒索未成而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则可以因其系犯罪未遂而获得从宽处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绑架罪等于既遂么
绑架罪的判定不仅看结果,还考虑行为。实践中存在未达既遂的“绑架未遂”情形。这表明,即便绑架行为未完全成功,也可能构成犯罪。因此,需全面分析行为过程,确保法律公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15岁被绑架,构成绑架罪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15岁少年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不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如下: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绑架罪即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