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文规定,在涉嫌犯有强奸罪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所面临的具体量刑年限将视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倘若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法手段对妇女进行了强制性性行为,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或是在公共场合实施犯罪,亦或是存在轮奸、与未满十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导致幼女身体受到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之一,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强奸罪多久可以判决
涉嫌犯有强奸罪者一般的审判流程需经历法院立案之后约两个月的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若涉案者可能面临死刑的严厉判决或者案件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事项,以及遇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均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至三个月。而当存在极为特殊的状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时,则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强奸罪行的量刑判定,应根据犯罪情节进行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需接受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但如果案件情节更为严重,例如涉案多名受害人、发生于公共场所或者导致未成年少女受到身体侵害等不良行为,犯罪嫌疑人则有可能被判处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