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积极赔偿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则投保方可以依法采取如下策略:
首先是协商解决途径,投保方可与保险主体进行深入沟通,以期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
其次是仲裁机制,投保方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投保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倘若保险公司对此类索赔予以拒绝,被保人有权实施以下应对措施:首先,有必要对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交流,以期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公正合理的赔偿方案;其次,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就此问题与被保人达成共识,被保人可以考虑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最后,若经过上述两种途径仍无法解决争议,被保人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被保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