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面临着诸如管制、拘役甚至是可能独立执行的附加刑等惩罚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身上。而在治安拘留方面,倘若被拘留人员本身具备获取取保候审资格,那么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律代理人都有权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申请。在这个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有任何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治安拘留过有案底吗
按照惯常认知,受到治安拘留之惩罚,是不太可能留下案底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们无法从法律角度看到案底的存在,但在当地警方的记录中,却往往能够找到与之相关的纪录。所谓的“案底”,通俗地理解,就是当事人过去所犯下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也被称之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因此,案底主要涉及到的,都是针对那些受到了刑事拘留或者是实施了刑事犯罪的情况。而这些犯罪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将会被我们国家的公安部门予以妥善保存,以便于日后进行查询和追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在涉及治安拘留的案情中,若被拘留者具备相关条件,则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此项权力可以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其法律事务的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同时需要准备好担保人选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如此可确保涉案人员能够随时听从传唤,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旨在切实维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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