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重新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苏州市中,关于重新申请取保候审之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严谨而有序的步骤:
首先,应当有犯罪嫌疑者、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辩护律师依法提出申请;
其次,是将申请以书面形式递至相关处理案件的机关(此般为地方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最高法院等),同时还应附上相关实质性的证据材料进行支持;接下来,便是由办案机关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例如嫌疑人或被告人若不被羁押,是否会对诉讼过程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等问题;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查后,如果申请得到批准,那么便可以着手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环节;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且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苏州重新取保候审多久通知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三日内便会接到正式通知。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强制刑罚执行措施,主要源自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实施,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积极配合法律程序的进行,并随时接受传唤和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在苏州市,关于重新启动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辩护律师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递交至负责审理此案的办案机关手上。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适用条件评估。如认定申请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就可以着手安排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这其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办案机关报告行踪,并且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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