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犯下诈骗罪行之人而言,他们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依据是他们个人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所明确列出的取保候审标准。一般来说,若犯罪嫌疑人有充分的诚意不再逃脱对其展开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既不会产生对社会造成任何威胁的行为,同时可能受到的刑罚也比较轻微的话,他们就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然而,最终能否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还是要由负责该案办理的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与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诈骗立案能取消吗
在针对欺诈行为正式展开刑事立案调查之后,警方有权进行撤回立案的操作。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撤案的情况存在多种多样的可能。例如,若涉案情节轻微,且已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抑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离世,则都属于撤销案件的合理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涉及欺诈行为的案件立案过程中,涉案人员有权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申请采取保释措施等待审理。若是当事人能够明确表达愿意配合调查、接受起诉以及参与审判,并且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任何潜在威胁,同时所面临的刑罚程度相对较轻,那么他们便可以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要由司法部门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与慎重决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