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罪的案件一旦正式立案之后,当事人确实有权利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个过程当中必须满足诸多特定条件方可进行。实际上,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特别强制手段,主要应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等轻型刑罚之人;
其次则是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的人士;
第三类是患有极度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者、正值临产期的孕妇或是正在哺乳期内育龄女性,她们由于身体特殊状况,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给社会带来威胁;
最后一类则是指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相关案件却尚未获得妥善处置且仍需进行办理的犯罪嫌疑人亦可依此方式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我们也应当明白,诈骗案件本身的性质及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将对取保候审申请的批准与否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若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诈骗案立案后,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适用于轻刑、不危害社会安全者,或有身体特殊情况的人群。然而,案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影响审批,重罪或大危害者难获批准。
二、诈骗案立案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全球公认的法律定义,诈骗罪系指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运用虚假信息甚至隐瞒真相等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严重行为。
众所周知,此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出于不良意图进行欺诈行动,使得受害者对其真实性产生误解,进而在这种错误认知下处分了自己的资产,促使行骗者借机获取财产,从而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物质损害后果。
然而,要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必须满足特定的金额要求或特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当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处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之上时,应分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依据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金额区间内,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金额标准,并将结果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案立案前已全部退还能认定吗
在涉及到诈骗犯罪事例的司法程序中,对于在案发尚未立案之前便已全额归还所骗取财物的情形,虽然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会加以考虑,但是并不能简单地取消对其诈欺行为的认定。众所周知,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要诈骗公私财产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可构成犯罪。尽管在立案之前已经将所有款项如数归还,但是犯罪行为已经实际发生,而这种积极的退赃行为只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若诈骗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能够及时退还赃物,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也存在着不被认定为犯罪的可能性。然而,最终是否被认定为犯罪,需要全面考虑诈骗的手法、涉案金额、受害人身份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总而言之,在案发尚未立案之前便已全额归还所骗取财物并非是绝对的无罪判定条件,而是对整个事例处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众多因素之一。
在诈骗案立案后,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适用于轻刑、不危害社会安全者,或有身体特殊情况的人群。然而,案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影响审批,重罪或大危害者难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