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如何追诉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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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行贿罪由国家检察机关追究。根据《刑法》及《刑诉法》,行贿达到一定金额或恶劣情节,即使受贿方未认可,仍构成行贿罪。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犯罪者将受严厉刑事制裁,包括罚款和监禁。
行贿罪如何追诉

一、行贿罪如何追诉

在中国,对于行贿罪的法律追究职责主要由国家检察机关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若行为人行贿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即便行贿行为并未得到受贿方的认可与接受,仍然可以判定其犯有行贿罪。一经发现这类违法活动,由公安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待调查结束后再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犯罪嫌疑人因此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具体包括罚款和囚禁等刑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于行贿罪的法律规定如下: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行贿罪如何认定自首

关于行贿罪的自我坦白认定问题,首先,在涉及到行贿行为的刑事案件中,被告方是否在自动投案后详细地陈述出主要案件事实,这将成为公诉人需要向法庭出示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具体判定何谓“主要案件事实”时,我们可以参考并依照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明确规定,即只要被告方在投案后能够详细地陈述出主要案件事实,便可视为符合自首的条件

其次,如果受贿者向司法机关揭发其行贿者存在行贿行为,而在侦查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即行贿者)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该犯罪嫌疑人经过司法机关的耐心劝导和深入教育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被认定为自首。

最后,即使行贿者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仍然能够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事实,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贿罪的追责工作主要由国家检察机关承担。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严重情节的行贿行为,即使行贿受益人未能明确表示接受,也会被界定为行贿罪,须依法予以惩处。在此之后,若公安机关或纪律检查与监察部门展开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将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监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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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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