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乃指,在合法工作时间内积极提供正常工作者,所获取的各劳务经营主体支付的最低薪酬额度。此数额并不涵盖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及特殊条件之下的额外津贴;
同时,最低工资亦未囊括劳动者享受的各类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各种形式的非现金性收入。因此,最低工资标准并非是扣除诸如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税费后的工资金额,而应包含所有这些费用在内。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二、最低工资是扣过社保的吗
关于最低工资的定义与解释如下:
首先,获得最低工资的基本前提必须为劳动者在法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充分履行并提供具有正常质量的劳动;
其次,最低工资的具体金额应当由国家政府经过严格立法程序进行制定;
最后,只要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那么用人单位给予他们的相应劳动回报就不能低于国家政府规定的那个“底线”——即最低工资水平。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并不纳入到最低工资的计算范畴之内,而应该由用人单位依法另行支付:
第一,劳动者在中班(下午四点至十二点)、夜班(夜晚十二点至次日八点)或者高温、低温、井下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中所应享受到的津贴待遇;
第二,劳动者通过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补偿;
第三,劳动者本人所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根据国家和当地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无需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畴的其他收入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的计算是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得出的吗?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日内所能获取到的最低报酬额,此项报酬并不涵盖加班费、从事特殊岗位或工作环境所产生的津贴以及各类保险福利待遇等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还应当包含各种税费、社会保障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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