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大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兼职活动是受到法律充分庇护的,在进行此类兼职行为时,雇佣双方通常会选择以每小时为基础计算薪酬,因此该类兼职实际上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在此情况下,被雇佣方有权向雇主提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选择订立口头协议。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四小时,而其每周的工作时间累积则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此外,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与雇主签订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且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值得注意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应确保不会对先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在校生兼职客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若在校学生在参与兼职工作期间遭遇薪资拖欠问题,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用人单位若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存在故意拖欠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甚至是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款或是赔偿金等违规行为时,从事该工作的劳动者均有权向上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依照我过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在校大学生参与兼职活动是受到法律全面保护的,通常双方会按照小时为计算单位来支付相应薪酬,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非全日制用工”。作为受雇方,求职者拥有权利向企业方提出订立正式的劳务合同或者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共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全日制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应严格控制在四个小时以内,并且每周的总工作时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此外,非全日制劳动者并没有试用期的规定,同时其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也不得超过十五天。值得一提的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一家或者多加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不会对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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