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地下停车位有限制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小区地下产权车位”,它们是位于住宅小区底下空间中的一种特定类型车位。这类车位需符合项目建设以及规划方面的严格要求,同时还必须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之后,方可获得所有权证书。其次,关于“小区地下人防车位”这一概念,它是指那些在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内部建造的,在非战争时期被用作停车场使用的车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车位并不能进行产权登记,其所有权既不归属于开发企业,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地下停车场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收费
针对普通住宅小区内的停车费用问题,其中既包含了车辆停放所需的服务费用也涵盖了车位出租的租金部分,这些费用都遵循着由政府所指导实施的价格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现行法规政策的严格要求,对于住宅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商用收费模式是被明确禁止的。具体而言,目前小车在路边临时停靠的最高收费额度,从早间7点至晚上8点之间的时间段,室外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每次收取3元人民币;而对于跨过夜间时间范围从下午8点持续至次日清晨7点这个时间段的情况来说,则需在室外停车场中支付每小时6元人民币的停车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乃是经过严谨的建筑及规划规范所确立,且已依法履行转让手续,因此归属于该住宅小区专有之停车设施,享有所有权之权益。然而,“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实际上位于人防工程内部,在非战时阶段供居民使用,但由于其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故并不属于开发商或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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