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的抵押合同在哪可以领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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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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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双方于银行和房地产管理局同时进行的抵押协议中,明确规定,一旦房产证到手,必须由个人妥善保存一份。银行工作人员和档案室则各自需要保存两份这样的文件。同时,申请房屋管理部门(即本地房产登记中心)时,必须随附这份房产的抵押合同。完成所有程序后,贷款资金便会顺利到位。
购买商品房的抵押合同在哪可以领

一、购买商品房抵押合同在哪可以领

双方在银行与房地产管理局同时签署的抵押协议中明确规定,如已成功获得房产证,则需自行妥善保管一份,而对于银行经办人员以及该机构的档案室而言,则分别需求保留两份此类文件,此外,向房屋管理部门(即当地房屋登记中心)提交申请过程中也需附上一份此项房产的抵押合同。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便可顺利取得相应的贷款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购买商品房延期两年交房优先赔偿全款买房可以吗

倘若房屋交付日期延迟,那么您是享有申请赔偿的权利的。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照合同所规定的金额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

然而,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对此项事宜并未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内容模糊不清的话,那么也可根据交付时所支付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延期的具体时间段来计算赔偿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各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并由银行以及房地产管理局共同见证的抵押协议之中,有明确清晰的规定表明,一旦房产所有权证明书得以正式获取之后,必须由各相关方分别妥善保管一份。在此基础上,银行方面的工作人员以及档案管理室亦须为该等重要文件各自保留两份备份。另外,在向房屋管理部门(即当地的房产登记中心)递交申请的过程当中,抵押借贷合同自然也成为了必不可少的附件材料之一。当所有的法定法规流程均已圆满履行完毕之际,贷款款项便会立即到位,以便借款人能够如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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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该怎么购买已经抵押的商品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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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避免购买抵押商品房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避免购买抵押商品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一些开发商在宣传新楼盘时,往往会夸大楼盘的优势,有的甚至存在虚假宣传的倾向。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因为目前我国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2、注意房屋面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样计算往往是很不准确的。目前,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单方面地虚增系数值,以吸引消费者购买房屋。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权威的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专业测量,以得到准确的数据。
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协商,如果交涉协商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提讼。总之,在购房时如果碰到让自己权益受损的事情时,请不要听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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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1.提出抵押登记申请2.受理申请3.审核4.登记5.收费发证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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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降低购买到抵押商品房的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降低购买到抵押商品房的风险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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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降低购买到抵押商品房的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降低购买到抵押商品房的风险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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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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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如何防范买到抵押房
[律师回复]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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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怎样防范买到抵押房
[律师回复]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买商品房时预售商品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以尚未竣工的房产为标的物,买受人在预售法律关系中对预售标的物享有的是一种债权。由于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为保障买受人对预售标的物所享有的权利而设置了预售合同登记制度,这种登记实际是一种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债权人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不动产,保障其将来取得物权而向登记机构申请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全不动产的请求权,具有警示作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后,买受人在预售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债权将具有一定的公示效果,具有一定的排他效力。未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而将预售房屋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则买受人就只享有合同上的债权。依照物权优先于债权行使的法律规则,买受人对预售房屋的权利不能对抗抵押权。即使买受人取得预售房屋的所有权,一旦商品房开发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已为买受人所有房屋也将作为抵押物,由抵押权人使优先受偿权。
二、买的期房抵押了怎么办为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在预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将预售房屋抵押给他人时,《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了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在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买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
(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通过按揭贷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按揭贷款的当事人有三方,银行是按揭权人、购房者为按揭人,开发商称为担保人。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买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在房屋的买卖,抵押中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也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但是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制度只是适用于商品房预售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人才知道开发商是否将其已购商品房事先已作抵押或购买后再作抵押,才能取得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或再抵押给第三人的事实。如果因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按揭购房对购房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但更多的购房者对按揭购房的具体流程并不知情。开发商让购房者按揭购买期房本身就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如果自己不够的话开发商很有可能将该期房抵押给他人,如果这样的情形发生后购房者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问题较为复杂,最好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请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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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抵押商品房能买卖吗
做了抵押商品房能买卖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12月3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出售,而出售商品房所得的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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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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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房可以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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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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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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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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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该如何维权,如何防范买到抵押房
[律师回复]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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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可按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怎样预防买到抵押房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三、商品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
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预售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预售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 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的做法是违法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在抵押权存续期间,不得销售该抵押物。 其次,认购的商品房被作为抵押物后,按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抵押人房产开发商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一旦出现这样的后果,即使你状告开发商并赢得诉讼,房产开发商也可能无力偿还购房款,这就会使对预购的商品房的权利,或收回购房款的权利都处在难以实现的困境。因为抵押权人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债务的,即使抵押物在被司法部门查封或执行时,抵押权也优先于执行权。因此,房产开发商将已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给他人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可能使购房者蒙受经济损失。购房者可以先与房产开发商交涉,要求房产开发商解除与银行关于你这套商品房的抵押关系,并立即在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屋交易所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鉴证登记,以获得政府对购房者认购商品房权利的保护;当然无法交涉,可以请求人民确认房产开发商与银行的商品房抵押关系无效,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伴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发展和银行为防范住房金融业务中的信贷风险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但是这对于购房者而言却是增加了其购买的风险。购房者应该知道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能否购买,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后被开发商抵押出去了怎么处理,如果不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或许购房者会买到权利有瑕疵的房屋。所以在购买预售商品房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谨防之后买到问题房。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何法律效力,抵押权怎么实现?
[律师回复]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有何法律效力
(一)对抵押权标的物的效力范围根据民法原理及《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应包括预售商品房及其附属物、从物连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预售商品房的门窗、电梯、楼梯等作为该房屋的附属物属于抵押标的物的范围之内,预售商品房的从物,如杂物间,随同主物一起列入抵押范围。但在预售商品房范围内新增加的房屋及预售商品房的天然孳息不属于抵押物范围之列。因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建筑物的关联性,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但如果作抵押的预售商品房处于划拨土地,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抵押范围之列,并且无论该商品房是否处于划拨土地,作抵押的预售商品房的地下采矿权不属于抵押范围。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对当事人的效力预售商品房抵押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指抵押合同生效后所生的法律后果。表现为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预售商品房抵押法律关系的内容比较复杂,它包括银行与购房人之间、购房人与预售人之间、预售人与银行之间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贷款的义务,在抵押人不履行义务时,享有对作为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依法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抵押人的购房人负有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及计划还本付息的义务,预售人负有按约定交付预售商品房及瑕疵担保责任。由于预售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所有权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购房人只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所以在工程峻工验收前楼宇遭毁损的,由预售人承担风险责任。这似乎加重了预售人的责任,但却是合理的。因为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基本由开发商所控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并未参与工程与任何一个过程,所以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毁损由预售人承担责任可以促使其尽职尽责,使抵押合同的实现获得一定的保障。预售商品房在抵押期间竣工的,预售人应按规定为预购人办理房产登记和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给预购人收执。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须重新与抵押权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预售人不得将已作抵押的预售商品房再出售转让或设定抵押,不得擅自提高房价以及实施其他损害预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迟延交货及标的物质量瑕疵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预购人说明。
(三)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排他性与绝对性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后,只要主债务未得到清偿,无论抵押物位于何处,流于何人之手,抵押权人均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物的新所有人,这就是预售商品抵押的排他性与绝对性。其理论依据是物权优于债权,法定权利优于意定权利,所以房屋抵押权优于房屋交付请求权。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权怎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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