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贪污犯罪量刑:涉案三至二十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至三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超二十万未达三百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此为贪污犯罪的量刑指导。
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

一、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

关于贪污犯罪量刑实施细则如下:若涉案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适用刑法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惩罚;若涉案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则属于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但未达三百万元时,将被视为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附加刑罚。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江苏受贿罪金额标准有几种

(一)当赃款金额在30,000人民币至200,000人民币之间时,该行为被定性为“情节较为严重”;

同时,如果赃款金额在10,000人民币至30,000人民币之间,且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必须予以立案调查,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的罚金:

1.多次进行行贿活动;

2.为了个人私利而损害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通过行贿手段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二)当赃款金额在2,000,000人民币至30,000,000人民币之间时,该行为被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同样地,如果赃款金额在1,000,000人民币至2,000,000人民币之间,且涉及到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也将被视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需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贪污罪行的量刑标准如下所述:涉及金额在人民币三至二十万元之间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一至三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同时需缴纳罚金;当贪污款项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且不足三百万元时,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还需要支付罚金,或可能面临财产上的没收。以上便是针对贪污犯罪行为的量刑指导原则和一般性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
贪污犯罪量刑:涉案三至二十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至三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超二十万未达三百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此为贪污犯罪的量刑指导。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江苏高校寒暑假包括在产假里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本人提出申请产假、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治区,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经单位批准,如工作许可。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下同)高于生育津贴,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2,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4。一、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二,增加产假15天、产假待遇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经本人申请,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怀孕7个月以上,产假,领生育津贴。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苏受贿罪判刑如何认定
受贿罪量刑根据金额:三万至二十万,"数目较大",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一万元至三万,"其他较重",三年以下刑罚加罚金;二十万至三十万,"数额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多次受贿按累计额定罪。情节恶劣可判死刑。自首或立功者,法院酌情轻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江苏承包土地补贴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并报县农业。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县农业。公示结束后.5元承包土地国家补贴多少钱一亩;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4,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2;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小麦,每年各个省核定县补贴面积数、直补到户的原则、玉米、全面覆盖、花生等每亩10元、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予补贴。3,没有统一的标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县按省核定面积数:一、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另外;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主要有以下两类。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小麦、玉米、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十边隙地、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每年会有少量调整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从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省高院受贿罪量刑有哪些
受贿罪依据《刑法》判罚,视情节轻重定刑。轻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官会综合考虑涉案金额、情节及悔过态度等因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律师回复] 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从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江苏承包土地一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并报县农业。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县农业。公示结束后.5元承包土地国家补贴多少钱一亩;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4,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2;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小麦,每年各个省核定县补贴面积数、直补到户的原则、玉米、全面覆盖、花生等每亩10元、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予补贴。3,没有统一的标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县按省核定面积数:一、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另外;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主要有以下两类。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小麦、玉米、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十边隙地、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每年会有少量调整
营业收入包括哪些营业成本又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营业成本包括哪些,具体如下:
一、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发生或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营业成本,是由生产经营成本形成的。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也称制造成本)的构成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制造费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成本构成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江苏202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江苏202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中增加规定,对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的发生是影响国家运行中的公平性的,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果触犯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标准的话,不仅会得到法律制裁,对自身以后的生活也会有翻天覆地的影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苏省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罪包括什么种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位或职务的便利而收取他人“好处费”的情况有很多,这就构成了贿赂范畴,一经发现是会按照贿赂罪进行惩罚、处理。但该罪并不仅仅是一个罪名,而包括多种,那么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刑法从382条至386条的15个条文中,规定了贿赂犯罪的各种具体罪名和处罚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
(二)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个人罪、斡旋罪、单位罪、个人行贿罪、个人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包括:,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罪。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比较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比较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为挪用公款罪,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和抢险与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替他人谋取利益的,为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里,违反国家规定的,收受各种的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要以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替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对其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里,在帐外暗里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的,以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受贿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报案材料包含哪些内容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最少判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受贿犯罪的量刑依据涉案金额和情节。江苏地区未提供具体数额和情节,但一般受贿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巨大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特别巨大者,十年以上徒刑乃至无期,并罚金或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商业贿赂的行为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 第7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受贿罪的形式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的基本形式都有哪些 从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 (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哪几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 第7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江苏省承包土地每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并报县农业。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县农业。公示结束后.5元承包土地国家补贴多少钱一亩;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4,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2;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小麦,每年各个省核定县补贴面积数、直补到户的原则、玉米、全面覆盖、花生等每亩10元、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予补贴。3,没有统一的标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县按省核定面积数:一、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另外;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主要有以下两类。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小麦、玉米、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十边隙地、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每年会有少量调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江苏受贿罪入刑标准包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