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有追诉期有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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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诉讼时效取决于贪污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法定最高刑。一般而言,贪污金额较大或情节较重的,诉讼时效为5年;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时效为10年;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时效为15年;对国家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时效为20年。特殊情况下,即使过了20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
受贿罪有追诉期有多少年

一、受贿罪有追诉期有多少年

受贿罪的诉讼时效,往往与各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密切相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贪污之罪行,将按照其恶劣程度,划分为三档判罚标准,每档对应着相应的刑期。例如,若犯下的贪污金额较为庞大或伴随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作为惩罚;倘若是情节更为严重者,处罚可能更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戒措施;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行为在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进行追诉:首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时间;其次,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时间;再次,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时间;最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时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因此,受贿罪的诉讼时效应当根据贪污罪的具体情节以及法定最高刑来加以确定。倘若贪污金额较大或伴有其他较重情节,那么诉讼时效为五年;若贪污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诉讼时效则为十年;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诉讼时效则为十五年;而对于那些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特别重大损失的罪犯,诉讼时效则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有追溯期

在我国刑法典中,对贪污罪有明确的追诉期限规定。

其中,贪污罪的法定追诉时长为二十年。如果在这二十年内没有进行追诉,则超过追诉时效不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罪行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序良俗,则应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时效批准后方可决定是否启动司法程序。贪污罪,简单来说,就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关于受贿罪,其诉讼时效具体取决于贪污犯罪行为所涉及的严重性及其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通常来说,若贪污数额相对较大或者说情节相对于较为恶劣的,那么诉讼时效将定为五年;而如果贪污数额极其庞大或者情节相当严重的,则诉讼时效会被设定为十年;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者,诉讼时效则会被设定为十五年;若贪污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延长至二十年。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即便超过了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只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仍然可以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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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构罪,行贿方不构罪的,应否追缴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即被勒索的当事人获得的是正当利益或者正当利益都未获得的,其行为性质便不是行贿。这种情形下,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的款物应否追缴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况,行贿当事人不仅不构成犯罪,其财产权利还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侵犯,属于被害人角色,人退还的款物是实际上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返还的。所以,行贿人退还的是被勒索行贿人的合法财产,理所应当对该款物不予追缴。行贿方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立案标准,个人数额是5000元以上,行贿数额是1万元以上,那么行贿人的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时,人成立罪,行贿人构不成行贿罪。此种情形下,人退还行贿人的5000元至1万元的款物应否追缴呢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形与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即行贿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推定被退还的款物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合法财产,当然不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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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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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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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笔退还款物本身处于行贿人处。
其次,如果对人追缴,而不追缴行贿人,对人而言,实际上交出的是其另外的款物,因为该笔涉案款物已经退还了行贿人;对于行贿人而言,之前送出去的贿赂款还得以收回,没有相应的经济损失,势必造成对行贿人的纵容。故应当向行贿人追缴。
3、方构罪,行贿方不构罪的,应否追缴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即被勒索的当事人获得的是正当利益或者正当利益都未获得的,其行为性质便不是行贿。这种情形下,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的款物应否追缴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况,行贿当事人不仅不构成犯罪,其财产权利还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侵犯,属于被害人角色,人退还的款物是实际上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返还的。所以,行贿人退还的是被勒索行贿人的合法财产,理所应当对该款物不予追缴。行贿方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立案标准,个人数额是5000元以上,行贿数额是1万元以上,那么行贿人的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时,人成立罪,行贿人构不成行贿罪。此种情形下,人退还行贿人的5000元至1万元的款物应否追缴呢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形与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即行贿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推定被退还的款物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合法财产,当然不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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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系以犯罪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基础进行确定。在针对受贿罪而言,其法定最高刑设定为死刑,故此可参照该条款中所明确的第(四)项规定,将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坚持认为有必要对该罪行予以追诉的,需向上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后方可实行。因此,对于受贿金额达到五十万元的案件,其追诉期限即为二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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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三百八十三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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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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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系以犯罪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基础进行确定。在针对受贿罪而言,其法定最高刑设定为死刑,故此可参照该条款中所明确的第(四)项规定,将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坚持认为有必要对该罪行予以追诉的,需向上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后方可实行。因此,对于受贿金额达到五十万元的案件,其追诉期限即为二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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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受贿罪如何追诉?
[律师回复] 您好!四川省罪的量刑标准和罪的一样: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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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受贿10万还追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有追诉期。所说情形需要根据量刑确定,因为10万元,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即使不逃避追究,追诉期追诉期是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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