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骨折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对于因工致伤构成一级伤残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伤者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7倍;而若是二级伤残,则需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5倍;同理,若为三级伤残,则需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3倍。
此外,对于一级伤残的伤者,还需按照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90%来计算伤残津贴;对于二级伤残的伤者,则需按照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5%来计算伤残津贴;而对于三级伤残的伤者,则需按照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来计算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骨折赔偿表的标准是多少
针对一般的骨折工伤状况,应当按照如下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依据当事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受损情况,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的约50%、40%或30%来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给伤者。此外,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然保持不变;而对于伤残程度不同的伤者而言,还须根据受伤情况给予相应的伤残补贴,如五级伤残的残疾人士需领取相当于自身工资70%的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残疾人士只需领取相当于自身工资60%的伤残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伤事故中遭受一级伤害,您将有机会获得相当于2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受到二级伤害的话,相应的补偿标准是25个月;至于三级伤害,则可以得到23个月的工资补偿。除此之外,对于一级伤害程度的员工,还会额外发放90%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二级伤害的员工则可享受85%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津贴;最后,三级伤害的员工则能领取到80%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津贴。以上所有的金额都是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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