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具体而言,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为国家矣,其二则为集体所有。其中,城市区域内的土地均归国家所有;而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带的土地,除了经过合法程序明确归国家所有之外,其余部分都将属于集体所有。此外,对于这些土地资源,个人只能通过使用或取得收益等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可擅自占有、出售或以任何非法手段进行土地的流转。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所有权多少年不经营就转移了
关于流转期限长达五年以上之土地经营权的设立问题,其法律效力自流转合同正式签署并生效之际即刻产生。相关权利主体得以向相关行政机构提出相应的土地经营权登记申请程序,未进行该项登记程序者,则无法抵制来自不知情且无恶意的第三方所提出的主张或异议。在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上,特指通过合法途径承包而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以及其他适当方式进行流转。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土地资源归属权依法属国家所有。具体来说,在城市地域范围内,土地产权都拨归于国家;然而,在乡间和城区边缘范畴,除了有明确法律依据表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之外,其他大部分土地均按集体所有制进行管理。个人仅能通过合法的使用权或者获取收益的途径来行使其对土地的权益,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占有、出售以及非法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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