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要办哪些材料
当客户成功偿还完毕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前往受托银行进行贷款的清算流程处理,并提交相关申请以获取贷款结清证明及收回他项权证。接下来,该客户需携带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各类材料,亲自前往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待此项业务顺利完成后,方能确立该房屋完全归属该客户所有的法律事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1.在中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费基数依照如下计算公式进行确定:月缴费基数=职工上一年度总工资÷12个月。其中,计算工资总额时,应严格参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文)的相关标准执行,该规定明确了工资总额的构成,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加班费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诸项内容。对于刚刚参加就业或从其他单位转入当前工作单位的职工,其首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为职工本人在上一个自然月所得的工资总额。
2.需注意的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共同遵守,且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对于具备条件的城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提升缴存比例。具体的缴存比率将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经过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的审核同意后予以审批。而针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他们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应依据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来衡量。
3.另外,若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义务,则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逾期仍未改正的,将被罚款1万元至5万元不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一位客户成功地付清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本息之后,他们需要前往指定的银行机构进行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并且提出相应的申请,以便获得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其他类型的权益凭证。紧接着,该客户应当携带着已经收到的贷款结清证明文件,与其他相关的权益凭证(包括他项权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再加上原本就已拥有的房产所有权证书,亲自莅临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房产抵押的解除细节性登记工作。唯有经过以上所有步骤的严谨操作,法律才能认定这户房产正式、完全地归属于客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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