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卡借别人洗钱冻结能去别的银行办理嘛?
在银行卡被冻结之后,您仍然有权利到其他的银行去申办新的银行卡。然而,请注意,按照我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述,对于涉及倒卖银行卡或者公司账户的个人,监管部门将采取严格措施,即在未来五年之内禁止这些人员使用银行账户进行任何的非柜台操作,同时也会全面停止他们的支付账户的各种业务活动,并且不再允许他们开设新的账户。因此,在您预备前往另一家银行办理新的银行卡前,务必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二、银行卡借别人用犯法吗
将手中银行卡片交由他人取用已被视为一种违反法令的行为。尽管若当事人确实自愿作出此举,那倒也无可厚非,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其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众所周知,银行卡作为实名登记的金融工具,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仅能供其本人专属使用,严禁对外出租或出借己方的银行卡。如此一来,擅自将自身银行卡交付予他人,不仅违背了国家相关的管理制约,且若对方利用该卡进行洗钱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当事人亦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每个个体在申请办理银行卡(除储值卡外)时,均应向发卡银行提交符合公安机关规范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待发卡银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能为其开设记名账户。对于中国国内所有在金融机构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而言,唯有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够申办单位卡。
同时请注意,银行卡及其账户仅限于经发卡银行核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出租与转借。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在您的银行卡被冻结之后,您仍然保留着申请新开账户的权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任何从事银行卡倒买倒卖活动的人员将会面临长达五年时间的限制,禁止其参与所有非柜面交易行为,同时其支付账户服务也将被迫终止,不得再次开设新的账户。因此,在办理新卡之前,请务必认真理解并遵守上述相关法规,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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