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同时,对于那些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措施。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拥有决定是否采纳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逮捕后有取保候审的可能吗
诚然,罪案发生之后,依然有机会在被依法逮捕以后选择寻求取保候审这一项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且实用的刑事法律制度,旨在赋予那些身陷囹圄的犯罪嫌疑人一个获得自由,在审判之前暂时摆脱监禁之苦的机会。通常来说,这种手段更倾向于适用于情节轻微,并无明显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等较为特殊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 被捕人员享有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因身患疾病、怀孕分娩等特殊情况而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对此类申请, 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都有权力进行最终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旨在充分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权益, 同时也为实现公正公平的审判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