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最迟多久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公诉案件的审判期限,我们应当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假如遇到特别的情况,譬如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是存在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另外,如果人民法院因为管辖权变更而导致审理期限发生变化,那么新的审理期限应当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地,如果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补充侦查,并且补充侦查工作完成之后将案件移交给了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这样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应当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然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可能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那么最终的判决时间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进展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故意伤害罪七级能判几年
对于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致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极端残忍手段导致受伤者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需在法律所允许的最长两个月内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慎决断,且在特殊情形下,例如涉及到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等重大事项时,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最多为期三个月。然而,若需要再次延期,则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实施。当出现管辖权变更或者检察院补充侦查等情况时,审理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对于故意伤害罪这一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也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予以严格执行,最终的判决时间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审理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