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关系可以判侵占罪
侵占犯罪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是行为人在实际行动上对他人财物进行了实际的代管;
其次,如果行为人对他人的遗失物保持占有控制的话,也属于侵占的范畴;
最后,行为人倘若对他人的隐秘之物进行持有的话,同样构成侵占。实际上,这种侵占性的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很小规模的临时暂时代管他人的某件物品,再至更大面积的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等情况,都是刑法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而设立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什么关系可以委托会见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允许近亲、友人或监护人在获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委托律师执行会见权。此种联系建立在彼此间的信赖以及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基础之上,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羁押人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在获悉委托人的委托之后,律师将有责任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及辩护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侵占犯罪所涉及的对象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首先,为个人财物,包含有金钱及各类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其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例如公共资金、生产设备等等;最后,则为社会公共财物,涉及到诸如公共设施、国有自然资源等相关内容。以上各个类别均为我司同时进行管理和保护的重点目标,因为它们皆与对财产权益的非法侵犯密切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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