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预售合同必须网签吗
对于商品房的交易过程而言,实施网上签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该项措施实质上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进一步延伸和充实。当网签手续得以顺利完成后,买方务必尽快亲临房屋管理局,着手办理合同备案事项。因为只有通过备案程序的购房合同,才能被赋予实质性的法律约束力。在此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无论认购、订购还是预订等与商品房相关的协议,只要它们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核心要素,并且卖方已经依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项,那么这些协议便应当被视为具有正式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预售合同上登记字号是什么
经过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之后,购销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将加盖一枚清晰且具有唯一性的备案印章。该印章之上所标记的数字便代表了这一份合同的独有登记备案编号。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此种由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在充分尊重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等原则的基础上,共同达成的关于购买商品房的协议,被称之为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在房地产商品交易过程中,网络签约环节被视为确保合同有效性的至关重要环节之一。成功实现了网络签约之后,买方需要紧接尽快进行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工作。同时,请您务必注意,没有完成备案手续的合同将无法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根据我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某个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协议包含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大部分核心要点,并且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标准如期收取款项,那么这样的协议便可被视作具备正式有效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要尽可能提早并及时地完成备案程序,以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相应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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