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
单位应该通知员工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还拒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
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有什么风险
企业如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
首先,如果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当双方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该行为将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理应催促职员尽早签署有关的劳工合同。若职员仍然断然拒绝签署劳工合同时,雇主需以书面形式知会雇员相关的劳动终止事宜,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毋须对该名雇员进行任何经济上的补偿,但需按照规定依法向该雇员支付其在实际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劳动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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