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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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一、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什么情况可以免于刑事拘留

在无法满足刑事拘留标准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获得无罪释放或免于拘留的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法院对一个涉嫌犯罪行为作出定罪判定后,依据犯罪情节轻微程度而作出的一种刑罚裁量结果。这是法院在认定被告人已构成犯罪事实基础上,以“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作为概括性的选法理由和法条适用依据的具体体现。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存在如下情况时可依法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首先,如若身为企业法人的机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该等债务足以导致其资产无法全额偿还或者债务人明显丧失足够的偿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即可据此条件申请破产清算。其次,如若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其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启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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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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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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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情况可以向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破产申请的提出在理论上通常被认为是申请向人民待命破产请求权,迫使债务人以其最大的偿债能力来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在当代,破产立法已逐渐由清算主义转向再建主义,故在再建主义的理论下,认为破产程序是以受理而开始的,而酝酿中的我国破产法也在考虑这一问题。
二、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法都会无一例外地作出规定,且不尽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由选任,即由待命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权,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在破产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行使对破产案件的审判权,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不服的,只能向提出异议。我国实际上采取这一做法;二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即由债权人选任破产管理人,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破产程序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负责破产清算的机构应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三是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以债权人会议选任为主,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未能选任出破产管理人的,则由法定机关任命破产管理人。
三、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与义务
清算组的职权活动是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主线,也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内容,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算组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原则上说,清算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在职责范围外的一切行为都不具有对抗破产债权人、破产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效力。《企业破产法》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结合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甭理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向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等。
如果一个企业面临破产,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的流程向申请破产清算。批准后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不能刻意的隐瞒公司财产。清算结束后按照债权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在清偿的过程中优先处理企业内部的债务,尤其是员工的债务和拖欠的员工工资与五险一金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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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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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现在就是公司经营不善就是要倒闭的了,现在就是在申请破产中的了,那么现在的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应该怎么办的呢
[律师回复] 理由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债务人提请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A公司提出申请时未能提交完备材料,且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的规定,告知A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材料,A公司未能按时补齐、补正。
  
二、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从该法条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受理了破产申请后,即使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裁定驳回申请,有效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形。也就是说,在审查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时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即主要就申请人申请书所载内容是否合法、所附材料是否齐全等形式要件进行审查,不必对是否真正具备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条件进行“实质审查”。
  综上所述,A公司在提出破产申请时未能提交齐全材料,在被法院告知补齐、补正后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应当裁定不予受理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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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所在的公司近年来业绩不断下降,生意很是惨淡,所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进行破产清算,想咨询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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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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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向法院提出更换破产清算管理人申请书
[律师回复] 破产流程是指从启动破产程序到破产程序终结的一系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包括法院、债务人、债权人和管理人,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不是必经环节)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不是必经环节)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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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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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们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遇到经营困难,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四、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五、破产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什么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使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或配合支持破产企业逃避债务,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法律规定,不听从清算组织和人民的安排,实施诈欺、隐瞒、作弊、侵权等行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企业破产法》第127条规定,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129条规定,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可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公司怎样才能申请破产?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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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债务人申请破产保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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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组不同于破产清算,破产重组是企业最后一次资产重组机会,如果企业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重组整顿,能够清偿债务的,人民应当终结对该破产企业的破产程序。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在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当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非破产清算将转为破产清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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