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组成夫妇缔结婚姻关系后所购置或购置房产即构成了法定共同财产范畴,因此,在离婚这个特殊情况下,我等身负同等且规则公平之权利进行财产处理。
同时请注意,该共同之房屋权益并不直接关联于我们的子女。
若所有配偶一致赞同并决定,则可赋予子女房屋赠与之权。
关于共同财产处置权,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利益,无论是通过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获得,还是源于生产、经营、投资中所产生的收益,或包括知识产权的增值权益,亦或是遗产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均作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某位配偶所有,仍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产于法理上被定义为夫妻共同所有之物产,故而在夫妇离婚之际,双方拥有同等处理该等财产的权利,彼此不受子女权益之干涉影响。无论该类财产之获取乃源自工资收入、投资所得、知识产权增值抑或是继承与赠与之途径,除非当事人明确加以注明,否则皆需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即便存在遗嘱或赠与合同时的单方面声明,依循法律规定,此类资产亦须被认定为夫妻俩的共有财产。唯有当配偶双方存在一致协商,且取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将相关房产转让给其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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