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3、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被逮捕的人能取保候审吗
倘若涉案人员在一定条件具备之下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保释申请;所谓保释,即是对一名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未予收监的前提下,等候法院进行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此项规定,常会对患有重病、怀有身孕以及面临其他不适宜拘留环境等状况的涉案人员适用。
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还需视乎办案机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判断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需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应依照相关程序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此种情形下,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提出该请求。在他们提交申请之时,应同时就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进行详细阐述。当法院接收到此类申请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慎评估和决策。若法院批准了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反之,若法院未予批准,也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拒绝的理由。